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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9-11-27
根据《高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条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近年来,人们之间相互进行资金拆借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因资金断裂等原因引发的借贷纠纷也愈发增多。与传统的金融按揭不同,多数民间借贷依靠的是信用,没有担保(人保或者物保)是常态,在信用危机的现在,这种信用的担保常常为将来借款的回收带来巨大的风险。实践证明,多数的民间借贷依靠的是事后的救济,要么补充完善借款合同或借条,要么补充提供担保,甚至因为借钱不还撕破脸皮对簿公堂。实际上,对于民间借贷而言,风险的预防是关键,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为借贷风险的防控提供行之有效的帮助。民间借贷案件看起来简单,实则里面涉及的门道很多,现行的案件形态涂律师大多经办过。涂律师代理原告或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包括有借条和没借条的情况、有转账和有现金的情况、有约定了利息和没约定利息的情况以及买卖关系和借贷关系混杂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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